第两百三十六章 神胎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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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沌神胎,被秦越以滴血种魂法入主一缕真魂后,已经被他完全炼制成了自己的身外化身。
    当他尝试与其心神沟通时,这具神胎立刻就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主要是,祂拥有了和秦越一样的灵魂,在本质上,两者就是同一个人。
    只是混沌神胎现在才刚出生,如同一张白纸,没有相关的记忆和人生经历。
    而秦越现在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记忆和经历复制过去,加速混沌神胎的成长。
    当然,秦越也可以选择抹去混沌神胎的意识,让其成为一个傀儡般的存在,但那样一来,也就等于扼杀了混沌神胎未来的诸多可能性。
    而且,他觉得只要好好引导的话,混沌神胎将来未必会对自己心生杀意,反客为主。
    此时,在接受了主身传递过来的记忆后,神胎的形体也开始悄然变化。
    起初,混沌神胎只是一道胎儿形状的光团,其形体介于虚实之间,没有性别,但在吸收了秦越的记忆后,便是逐渐长成了他的样子。
    最为关键的是,二者连灵魂气息都如出一辙,即便是秦越自己这个本尊也分辨不出。
    秦越仔细感受着其中的变化,很快又发现了神胎的部分变态能力,若是去为非作歹,简直防不胜防。
    因为,混沌生万物,神胎本身自然也具备混沌的特性,可以幻化成任何生灵,他甚至连元神都可以模仿,演化出相一致波动与气息。
    此时,神胎已经蜕变成血肉之躯,但依旧在发光,如幼神降世,不断吸收秦越传输过去的记忆,融会贯通,领悟速度变态得吓人。
    随后,秦越动容,元神波动剧烈,因为他发现这混沌神胎竟然连他的天赋神通都领悟了。
    “这也能行?!”
    如果说功法绝学靠悟性还能够快速领悟出来,可天赋神通完全是基于自身种族血脉才能诞生出来。
    纵使混沌神胎再怎么逆天,也不可能凭空化无为有才对。
    除非他已经掌握了混沌大道,能够利用混沌的特性演化万事万物。
    很快,秦越便反应过来,恍然大悟,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以滴血种魂法炼化神胎,让他沾染上了我的血脉气息,所以他才能领悟出噬金蚁一族独有的天赋神通?”脑海中念头闪动,秦越很快便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尽管此前他有些担心,将来混沌神胎的实力会超过自己,进而诞生逆反心理,想反客为主。
    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将来竟然会来得这么快。
    眼下混沌神胎在吸收了他的记忆与经历以后,几乎是一比一的复制出了他所掌握的各种绝学与神通。
    当然,万劫不灭体等与肉身修行有关的功法绝学除外。
    毕竟这类功法需要实打实的去熬炼淬体,不是悟性高就可以直接复制过去的。
    更何况天生自带混沌神体的混沌神胎,大概也不需要修炼万劫不灭体。
    甚至秦越都有些怀疑,拥有混沌神体的神胎肉身可能比已经练成第二重万劫不灭体的他还要强。
    毕竟那可是混沌神体,号称有史以来最强战体之一,和混沌大道一样,在各自领域都是排名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世间少有人能与之抗衡。
    “该不会真要翻车,被自己的化身镇压,反客为主吧?”
    秦越自语,感受到了一股压力,自己这个本尊要是不努力的话,将来还真有可能会被分身超越,镇压,那乐子可就大了。
    “可以先试试看,他现在的实力到底有没有超过我。”秦越让混沌神胎出手,检查他的战力。
    这一战注定很艰难,因为混沌神胎对秦越的手段知根知底,他会的混沌神胎基本全都会,甚至在某些方面领悟的比他更深更多。
    且混沌神胎自身还掌握有各种杀生大术。
    其中最恐怖的是一种混沌光,可以扫灭万法,令万事万物重归混沌,比之禁法领域还要可怕。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混沌神胎刚出世不久,没有任何实战经验,许多手段施展出来还略显稚嫩与粗糙,不够成熟,需要一定的岁月与时间去积淀和领悟,融会贯通。
    不然的话,秦越怀疑自己真有可能打不过他。
    最终,秦越靠着更加丰富的战斗经验略胜混沌神胎一筹,但他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因为只要给神胎一点时间成长,他超过自己似乎是必然的。
    “有这样一尊分身,还真是压力山大啊。”秦越盯着神胎,内心其实倒也不是那么忧虑。
    一是化身反客为主终究是小概率事件,需要凑齐很多种因素才有可能发生。
    二是混沌神胎已经被他炼化,即便神胎将来实力超过自己,想要反客为主,他也有手段反制。
    三是混沌神胎和他心神相连,神胎所领悟的一切,诸如道之感悟等,秦越都可以获取到,等于是多了一个人在帮他悟道。反之则不然。
    所以未来他本尊和神胎化身孰强孰弱,还真不好说。
    “嗯?”此时秦越的心神和神胎相连,顿时就体会到了这具化身的妙处,能够快速领悟各种功法绝学,悟性确实高的可怕。
    就连对许多战将来说都很难领悟的法则意境,对神胎来说都轻而易举。
    对此,秦越自然不会客气,将所有感悟全部接受,进行研究与吸收,结果便是当场突破了。
    “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秦越欣喜:“之前我就感觉自己对金之法则意境的参悟已经很深,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入门,想不到这么快就领悟了。”
    噬金蚁一脉,天生亲近吞噬、力量和金之法则,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在主修这三种法则。
    可惜或许是悟性经历不够的关系,三种法则只有力量法则入门,领悟出些许皮毛。
    直至今日得到了神胎的道之感悟,才总算又悟出了金之法则意境。
    “现在我也算是领悟了两种法则意境的绝世,不对,是超绝世天才。”秦越轻语。
    然后,他满脸是笑,这次遇险实在太值了,收获无比巨大,这要是让他那一群死对头知道,怕不是肠子都要悔青,恨不得代替他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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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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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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